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有关工作的通知
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上课,补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。
二、祭扫活动安排
1.学校办公室、学生处组织师生祭扫陈嘉庚先生陵墓、陈敬贤先生墓塔。
2.校董会、校团委组织师生祭扫陈嘉庚先生铜像(新校区东门);校董会、诚毅学院组织师生祭扫李尚大先生铜像。
3.各相关学院组织师生祭扫基石广场雕塑、严力宾烈士塑像、孙中山先生铜像、航海学院及水院生工片区陈嘉庚先生铜像、陈文确先生和陈六使先生铜像、黄克立先生像、李光前与陈爱礼伉俪纪念室等。
4.学生处组织学生祭扫兑山烈士陵园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做好安全工作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落实好放假期间安全保卫、保密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;要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,提醒师生在离校或外出期间加强个人防护、确保安全。
2.加强值班值守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领导带班、干部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,严守值班纪律,确保通讯畅通,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,不得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。
请各单位于4月1日(星期一)下班前将各单位值班表扫描件(4月4日至6日,单位负责人签字、盖章)发送至校办OA邮箱。联系电话:6188070。
特此通知。
学校办公室
2024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