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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临时集中停放点车辆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3-22 浏览次数:

关于做好临时集中停放点车辆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

 

根据《集美大学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学校利用2024年寒假时间将停放在校园的无校园通行证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整理到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,并要求相关车主于202431日前凭合法有效凭证认领处置。截止到2024320日,临时集中停放点仍有部分车辆未认领。请相关车主在通告期限内及时认领处置,其中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后办理认领手续后必须驶离校园,逾期未处置的车辆将移交地方执法部门依法处置。

 

通告期限:2024320日—420

领取地点: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

 

 

集美大学行政执法大队

2024320

 

 

附件: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具体地址及示意图

 

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具体地址及示意图

 

校区

临时停放点位置

示意图

新校区

新校区三组团

新校区

新校区四组团

音乐校区

原校车队右侧

水产校区

餐厅左侧宿舍区车棚

美术校区

校门左侧停车场

轮机校区

小高层正前方铁门小院子内

财经校区

延奎楼正前方停车场

机械校区

13号宿舍楼左侧铁门内

航海校区

1号女生宿舍楼后侧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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