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临时集中停放点车辆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集美大学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学校利用2024年寒假时间将停放在校园的无校园通行证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整理到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,并要求相关车主于2024年3月1日前凭合法有效凭证认领处置。截止到2024年3月20日,临时集中停放点仍有部分车辆未认领。请相关车主在通告期限内及时认领处置,其中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后办理认领手续后必须驶离校园,逾期未处置的车辆将移交地方执法部门依法处置。
通告期限:2024年3月20日—4月20日
领取地点: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
集美大学行政执法大队
2024年3月20日
附件: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具体地址及示意图
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具体地址及示意图
校区 |
临时停放点位置 |
示意图 |
新校区 |
新校区三组团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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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校区 |
新校区四组团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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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校区 |
原校车队右侧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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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校区 |
餐厅左侧宿舍区车棚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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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校区 |
校门左侧停车场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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轮机校区 |
小高层正前方铁门小院子内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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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校区 |
延奎楼正前方停车场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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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校区 |
13号宿舍楼左侧铁门内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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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校区 |
1号女生宿舍楼后侧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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