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
集大办〔2026〕2号
全校各单位: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6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(一)学生
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3月1日;3月1日(星期日)注册,3月2日(星期一)开始上课。
(二)教职工
1.专任教师: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3月1日;3月1日(星期日)报到,3月2日(星期一)正式上班。
2.除专任教师以外的各类工作人员:
(1)1月19日至2月27日(春节假期除外)期间实行轮班制,春节假期(2月15日至2月23日)实行值班制。
(2)2月28日、3月1日正式上班。
(3)寒假工作日(含2月28日、3月1日)上班时间为: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00。
二、值班安排
(一)总值班室
严格落实24 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校领导在岗带班。
(二)各单位
(1)1月19日至2月27日(春节假期除外)期间:1月19日至1月23日、2月24日至2月27日期间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本单位三分之二的人员(至少1名单位领导)上班,1月26日至2月13日期间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本单位三分之一的人员(至少1名单位领导)上班,确保各项职能和服务事项履行到位。
(2)春节假期(2月15日至2月23日):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(含领导干部)值班和1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
一是紧扣 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,深入研究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,确保下学期工作有序推进。二是统筹推进下一轮学位点申报、科研项目申报、毕业生就业服务、假期走访慰问等工作。三是切实做好留校师生服务保障,强化留校学生管理。
(二)从严从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
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,以高度责任感和扎实行动守牢校园安全红线。放假前、开学前要分别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,紧盯消防安全、危化品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等重点领域,从严从细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,确保师生度过平安祥和假期。重大突发情况和重要信息须第一时间上报、第一时间处置。实行“周零报告”制度,各单位每周五下午3:30前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当周安全稳定情况,电话:6188090,地点:尚大楼311室。
(三)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
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,切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,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严格落实“过紧日子”要求,大力弘扬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优良作风。
(四)强化工作督办和监督检查
寒假期间,学校办公室和纪检部门将对全校各单位开展工作督办和监督检查。效能办将对各单位职能履行、服务事项办理等关键环节,开展效能检查。
(五)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
领导干部外出要严格执行《集美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办法》(集大委综发〔2025〕3号)。
(六)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
请各单位于1月16日(星期五)前,在本单位网站首页置顶公布轮班和值班安排(明确人员、地点、电话),同时将值班表扫描件(主要负责人签字、单位盖章)发送至校办OA邮箱,联系电话:6181472。
特此通知。
学校办公室
2026年1月14日